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科室(部门):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六化”工作方案》已经园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六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苏州、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以“六化”为手段,立足“小切口、抓关键”,选取最关键、最迫切的点,聚力发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现根据苏州市、张家港市“六化”工作方案,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抓安全防范;坚持以制度为依托,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以体系为保障,聚焦“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具体任务
(一)加强“网格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对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应急管理职责清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清单等要求,规范化运行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体系。(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2.全面落实工业企业“网格化”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区分网格内工业企业性质、规模及风险等级等情况,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要依托风险动态监管系统,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和企业单位“双网格员”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工业企业安全网格员工作要求,推动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网格员职责清单、行为规范。(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3.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企业(单位)“网格化”监督管理。油气输送、农业农村、电力、交通运输、船舶修造、特种设备、学校、养老护理和救助、地下管网、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宗教活动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危废处置及辐射、科研实验室、大型群众性活动、超市、农贸市场、旅游、长江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规模等情况,考虑相关行业实际,划定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监管网格,明确行业监管网格员工作职责和配备要求并落实配备,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网格员培训,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安全网格员职责清单、行为规范。(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4.全面落实“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等“网格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网格化管理,明确“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要进一步优化“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监管网格和消防指导员配备,进一步细化消防指导员工作职责、行为规范,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以及“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等人员,通过集中培训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分阶段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开展安全“啄木鸟”行动,协调基层综治网格力量,参与重点领域、“九小”场所的隐患排查。(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全面发挥基层安全网格员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基的正向作用。明确社区(居委会)基层安全网格员职责清单,执行基层安全网格员“吹哨员”制度,对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抄告,通过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安全网格员通过“港城应急行”小程序实现隐患全流程闭环管理。一方面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抄告机制,提高执法震慑,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6.全面提升企业基层网格人员业务能力,增强队伍力量。建立网格员学习培训制度,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授课,提升网格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储备,组织现场教学,促进理论与实际结合,提升网格员解决各类问题的能力;完善网格员招聘制度,在出现网格员空缺时,优先招录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具有丰富经验的网格员,使网格化工作能够高效开展。(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7.全面落实安全网格员工作巡查信息化考核和轨迹记录。建立安全网格员配备、管理、培训等工作巡查考核机制,依托风险动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开展信息化考核和轨迹记录。对各网格分级分类、网格员配备落实、网格员检查企业及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形成通报,网格化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督导重要内容,落实跟踪问效。完善奖惩机制,制定详细的网格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专业监管能力
1.加强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引入第三方参与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纺织印染等重点企业安全服务,对服务质效进行定期评估。督促规上企业对标一流企业管理水平,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聘请优秀的技术团队进行“一对一”辅导,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公安、民政、住建、交通、文体广电和旅游、卫健、市场监管领域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风险辨识专业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推动安责险扩面提质。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对应当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实现应保尽保;鼓励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购买安责险;对保险机构开展的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次数、内容、实效等进行跟踪监督。(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加强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监督管理。督促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每季度梳理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对评价项目开展全流程监管,组织专家重点抽查安评项目。持续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介机构注重工作质量,持续增强专业化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4.加大专业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工作机制,采取自学、培训、互看互学等形式提升专业能力。积极培育冶金等领域企业技术人才,通过对标学习、二级标准化创建行动等途径培育专业力量。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联合人社部门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分管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化管理规范。落实好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使用中频炉3类企业重点岗位安全管理手册。指导重点工矿企业和重点领域修订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提升特殊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对照工业企业标准化“9个全覆盖”目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6.发挥行业联盟技术支撑作用。发挥金属冶炼等行业联盟纽带作用,推动企业间本质安全借鉴、安全文化交流、安全管理互助提升。适时组织开展联盟安全管理交流座谈,邀请优秀企业分享专业化管理经验。(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7.提升政企应急处置专业化能力。促进应急志愿服务与“第一响应人”相融合,提升基层单位先期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现场指挥协同机制,强化物资、装备等保障,提升专业化处置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1.风险动态管控系统扩面。在已有工贸企业风险动态管控系统的基础上,延伸至重点行业领域及社会面小场所,覆盖重要行业单位,完善企业、单位底数、更新风险库,建立企业(单位)自查、属地和行业巡查、安委办督查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系统使用情况,及时对工作开展脱节的社区(居委会)、部门进行提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第三方检查融入监管体系。依托已有的“第三方服务”系统,将专家技术服务与风险动态管控系统的数据互通,做到企业自查隐患、网格巡查隐患、监督检查隐患、上级督查隐患、第三方检查隐患“一页通览”,提升企业辨识风险、排查隐患的综合能力。建立技术服务评价体系,规范机构服务标准,提升机构技术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全员培训教育推广运用。依托“今日张家港”,“安全到岗”功能模块,结合企业员工库,根据人员身份、行业类别、岗位类别等精准推送学习培训考试资料,全面提升园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4.重点领域智慧监管。结合数字化手段监管高处作业,通过企业备案登记、网格巡查、监督检查等多途径搜集作业项目信息,建立“系统分派—完善信息—核实确认—加装监控—定期跟进—竣工销号”的全流程监管,确保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符合、日常安全管理到位。全面推广智慧叉车监管工作,叉车智慧终端安装率达到95%。推动医养结合机构等重点场所建立电气火灾预测系统。引导推广在输油管线、燃气管网等城市生命线领域,既有建筑、交通运输及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布设风险物联感知设备。(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进“党政通”及张家港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运用,落实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加强各层级预案与演练管理,借助平台实现预案定期更新、人员装备实时调整,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各类突发事情应对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推动“全员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
1.推动企业开展“班前班后五分钟”“一季一课”。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张家港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持续推广企业“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培训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季一课”安全宣讲,将工作数据、宣讲图片上传至系统,每月定期分析统计通报,进一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确保园区工业企业参与度有效提升。另外,组织同类型企业到优秀企业进行观摩学习、交叉培训,起到辐射引领示范效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等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两支队伍”,针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2期,针对50家重点企业开展“授渔计划”培训不少于4期,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实施“安全到岗”全员安全培训。利用“安全到岗”全员教育平台,指导企业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全员化安全培训,通过在线咨询、视频学习、学习积分有奖兑换等形式,让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定期对企业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通报,提升学习平台整体使用率。(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4.推动企业组织全员应急救援演练。指导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紧贴企业演练需求,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应急演练活动,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建设安全学校、制作宣教短视频。持续加强基层安全学校和安全文化主题阵地建设,规范基层安全学校和安全文化主题阵地运行,扎实做好重点岗位人群分类培训,为居民、企业员工、学生提供全领域应急安全文化阵地。(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6.开辟典型示范宣传渠道。利用网络、报纸、今日张家港APP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活动,选取开展“班前班后五分钟”“一季一课”活动较好的企业,总结经验做法,在各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对于“安全到岗”使用率高的企业和积分较高的从业人员,上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表扬奖励,激发从业人员学习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提标扩面。(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7.开展督查检查预警通报。利用张家港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信息化数据,对各社区开展情况进行预警、通报、考核,对日常开展频次较低的企业进行督查整改。将“全员化”工作推动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强化结果应用,为园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8.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全员培训。各社区、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利用“逢查必考”系统,采用随机抽取考题、随机抽取考试人员的“双随机”方式,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测试,及时了解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水平,查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培训“走过场”行为,检验企业安全培训实施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抄告安监三中队依法依规实施处罚,通过执法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推动“实体化”,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1.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实体化”管理。推动工业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兼职安全员),明确工厂、车间、班组各级专兼职安全员。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组建安全生产管理互助帮扶联合体、委托相关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要亮明身份信息、公示岗位职责、佩戴统一臂章,制定专门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冶金铸造企业配备相关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冶金铸造企业,以及涉爆粉尘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鼓励其他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2.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实体化”管理。推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地下管网、油气输送、电力、船舶修造、农业农村、特种设备、危废处置及辐射、科研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公示人员信息、亮明岗位职责、佩戴统一标识。(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建筑施工、船舶修造、道路运输单位,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3.全面落实其他重点行业和新兴行业领域“实体化”管理。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养老机构、旅游和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和超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群众性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公示人员信息、亮明岗位职责、佩戴统一标识。要结合场所规模、风险等级等实际,配备各层级(管理区域)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部等重点场所每个楼层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后勤、安保等关键岗位每个班组配备一名安全员。对于新兴行业领域,按照明确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推动落实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配备。(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4.全面落实“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实体化”管理。推动“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统一标识;同时明确消防指导员,负责督促指导场所和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在其主要出入口、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公示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姓名、联系方式、管辖范围、明确“五会、六必须”等岗位职责和要求以及消防指导员信息。(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按要求落实“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管理示范街区的创建,在示范街区内各场所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规范配备、标识佩戴、教育培训、巡查检查、问题整改“五到位”。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园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5.全面建立“实体化”管理档案。落实工业企业专职网格员和企业专兼职安全员、行业监管网格员和单位场所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消防指导员与“九小”场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员实名绑定,依托风险动态报告等信息化系统,推动人员调整动态报备,建立“实体化”管理档案。(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6.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主管理。依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制度,督促单位向社会公示消防安全状况并作出承诺。指导重点单位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强化日常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六)推动“手册化”,规范员工日常操作
1.推广通用行业岗位安全手册。通过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通用行业部门开展安全防范手册发放及培训宣贯等,引导企业明确作业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点、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提高相关行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2.推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手册。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张家港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指南》《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行政合规宣传手册》等,进一步指导督促相关行业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3.开展社会面安全手册发放及宣传。发放《张家港市民应急知识手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知识图册》《关注消防平安你我》系列手册等,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及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行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发放手册资料,宣传推广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4.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手册制定。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手册,涵盖从主要负责人、总经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到一线作业员工的所有人员,让员工清晰知晓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权利。(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5.落实企业日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手册。企业根据各岗位责任清单及岗位生产情况,制定《日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手册》。针对车间主任及以下员工岗位,现场张贴“岗位安全四清楚卡”,通过“一页纸”让员工清楚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流程,岗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推动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编制符合行业生产特点的岗位安全手册,明确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处置措施,预防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6.推动企业较大以上风险和特殊作业安全操作手册制定。企业针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的工艺流程、关键环节、设施设备、重点区域等重点关注对象,针对存在的较大以上风险,细化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强化现场作业控制。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以及委外作业,细化安全操作规程,明晰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切实防好关键环节风险,确保企业生产操作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7.开展巡查通报,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相关部门利用网格化管理,定期对企业员工学习使用岗位安全手册情况进行巡查,对岗位员工操作手册编制不到位、宣传不到位、员工学习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通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操作手册编制工作,引导员工正确使用和操作设备。督促企业定期对“手册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更新和完善,确保手册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形成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推进落实。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六化”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具体落实举措,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推进落实。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六化”目标要求,全力以赴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园区安委办要持续跟踪工作进展,梳理存在问题,定期调度通报。
(三)坚持常态长效。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当下抓长远,认真研究创新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园区安委办要梳理打造一批样板示范和亮点特色,在园区范围内复制推广,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附件:1.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2.安全生产“专业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3.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4.安全生产“全员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5.安全生产“实体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6.安全生产“手册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举措 |
目标成效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1 |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 |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做到定级、定人、定岗、定责。 |
逐步构建 “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
4月底前 |
组织人事办、安监办 |
2 |
全面落实工业企业“网格化”管理 |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区分网格内工业企业性质、规模及风险等级等情况,建立健全本网格的安全生产台账,登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
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 |
3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 |
3 |
依托风险动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综合 应用平台),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和企业单位“双网格员”工作机制。 |
推动基层和企业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 |
3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 |
|
4 |
进一步细化工业企业安全网格员工作要求,推动落实安全网格员职责清单、行为规范。 |
规范网格员管理。 |
3月底前 |
安监办 |
|
5 |
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企业(单位)“网格化”监督管理 |
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划定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监管网格,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明确行业监管网格,网格力量配备到位。梳理各自网格员与监管企业对应信息,完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内监管信息,确保无遗漏。 |
各责任单位明确监管单位,配备监管力量,确保无遗漏。 |
3月底前 |
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建管办、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安监办、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各社区(居委会) |
6 |
全面落实“九小”场所“网格化”管理 |
明确“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等“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 |
规范“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等 “网格化”管理。 |
3月底前 |
常阴沙派出所、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 |
7 |
各社区(居委会)明确“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监管网格,配备消防指导员。 |
做到消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 |
3月底前 |
安监办、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各社区(居委会) |
|
8 |
各社区(居委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
提升 “九小”场所应急处置能力。 |
11月底前 |
安监办、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各社区(居委会) |
|
9 |
开展安全“啄木鸟”行动,协调基层综治网格力量,参与重点领域、“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的隐患排查。 |
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 |
11月底前 |
安监办、综治办、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 |
|
10 |
全面发挥基层安全网格员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基的正向作用 |
执行基层网格员“吹哨员”制度,对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中的风险隐患及时抄告。 |
发挥网格员的 “前哨”作用。 |
3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11 |
网格员通过 “港城应急行”小程序实现 隐患全流程闭环管理。 |
提升网格员工作成效。 |
3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
12 |
全面提升企业基层网格人员业务能力,增强队伍力量 |
建立网格员学习培训制度,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授课,开展现场教学。 |
提升网格员专业业务能力。 |
9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13 |
完善网格员招聘制度,在出现网格员空缺时,优先招录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具有丰富经验的网格员。 |
提升网格员队伍综合素质。 |
9月底前 |
安监办、组织人事办,各社区(居委会) |
|
14 |
全面落实网格员工作巡查信息化考核和轨迹记录 |
建立安全网格员配备、管理、培训等工作巡查考核机制,依托风险动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开展信息化考核和轨迹记录。 |
提升网格员尽职履责及辨识风险能力。 |
12月底前 |
安监办 |
附件2
安全生产“专业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举措 |
目标成效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1 |
加强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 |
引入第三方参与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纺织印染等重点企业安全服务,对服务质效进行定期评估。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聘请优秀的技术团队进行“一对一”辅导,引入第三方参与行业领域隐患治理。 |
提升各重点领域风险辨识管控水平。 |
9月底前 |
安监办 |
2 |
住建部门开展示范项目观摩、第三方飞行检查。 |
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服务企业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机制,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
9月底前 |
建管办 |
|
3 |
民政、卫健、文体广电和旅游等部门积极引入第三方团队,强化技术支撑。 |
通过第三方传帮带,一方面提升部门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提升重点领域风险辨识管控水平。 |
9月底前 |
社会事业办、卫计办、宣传文明办、旅游办 |
|
4 |
推动安责险扩面提质 |
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对应当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实现应保尽保;鼓励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高危行业领域购买安责险;推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责险。对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次数、服务内容、事故预防实效进行跟踪监督。 |
全年鼓励类企业投保安责险超 过20家;每年保险机构对每家企业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 1—4次,对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受到安全生产事前处罚的,每年至少增加“线下”服务1 次。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 |
5 |
加强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监督管理 |
每季度梳理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对评价项目开展全流程监管,组织专家重点抽查安评项目。持续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每季度开展一次中介机构专项检查,对中介机构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6 |
加加大专业监管能力建设 |
健全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工作机制,采取自学、培训、互看互学等形式提升专业能力。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提升各类安全监管人员专业能力。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7 |
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化管理规范 |
落实好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使用中频炉3类企业重点岗位安全管理手册。指导重点工矿企业和重点领域修订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对照工业企业标准化“9个全覆盖”目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 |
提升冶金等高危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完善相关专业化管理制度措施。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8 |
发挥行业联盟技术支撑作用 |
发挥金属冶炼等行业联盟纽带作用,开展企业间座谈交流。 |
推动企业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
12月底前 |
安监办 |
9 |
提升政企应急处置专业化能力 |
强化物资、装备等保障。在志愿者队伍中培育应急 “第一响应人”。 |
对部门专业队、企业救援队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1场。 |
12月底前 |
经发办、建管办、水利站、安监办、常阴沙派出所、城管中队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附件3
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举措 |
目标成效 |
时间节点 |
牵头部门 |
1 |
风险动态管控系统扩面 |
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主要单位,更新工贸企业、行业单位风险库,统计企业和单位底数。 |
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基础数据与风险点信息全量更新,不断查漏补缺。 |
4月底前 |
安监办、环保办、社会事业办、人社服务中心、建管办、经发办、交运乐余中队、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等相关部门 |
2 |
定期通报系统使用情况,及时对工作开展存在脱节的社区(居委会)与部门进行提醒。 |
重点行业领域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巡查率达 90%以上。 |
12月底前 |
||
3 |
第三方检查融入监管体系 |
关联系统数据,实现一页通览。 |
企业自查隐患、网格巡查隐患、监督检查隐患、 上级督查隐患、第三方检查隐患“一页通览”,确保各类隐患100%闭环。 |
5月底前 |
安监办 |
4 |
打造评价体系。 |
建立技术服务评价体系,规范机构服务标准,提升机构技术服务水平。 |
12月底前 |
||
5 |
全员培训教育推广运用 |
依托“安全到岗”,精准推送培训考试资料。 |
“安全到岗”在“今日张家港”应急管理专区上线,分门别类定向推送培训课件。 |
6月底前 |
安监办 |
6 |
结合“今日张家港”统一门户推广宣传积分奖励采购与发放。 |
鼓励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在册员工全员参与线上教育培训,企业员工、企业参训率达80%以上。 |
12月底前 |
||
7 |
重点领域智慧监管 |
结合数字化手段重点监管高处作业,明确清单底数,分派各网格任务,定期跟进监管,竣工销号。 |
力争年度高处坠落事故占比明显下降。 |
3月底前 |
经发办、安监办、建管办,各社区(居委会) |
8 |
全面推广智慧叉车监管工作,叉车智慧终端安装率达到95%。 |
终端安装率达到95%。 |
12底前 |
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经发办 |
|
9 |
推动医养结合机构等建立电气火灾监测系统。 |
提升医养结合机构火灾防范能力。 |
12月底前 |
卫计办 |
|
10 |
在输油管线、燃气管网等城市生命线领域,既有建筑、交通运输及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布设风险物联感知设备。 |
提升风险区域智慧监管能力。 |
12月底前 |
经发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常阴沙派出所 |
|
11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推进“党政通”及张家港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运用。 |
落实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指挥救援。 |
3月底前 |
安监办 |
附件4
安全生产“全员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举措 |
目标成效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1 |
推动企业开展“班前班后五分钟”“一季一课” |
推动工业企业落实“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 |
开展“班前班五分钟”的企业不低于风险报告使用企业的40%。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2 |
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法人“一季一课”安全宣讲,履行法人安全职责。 |
培训占比率不低于90%;企业 主要负责人授课率占比不低于 90%。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
3 |
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
提升广大员工安全意识。 |
12月底前 |
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建管办、经发办、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水利站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
4 |
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5 |
实施 “安全到岗”全员安全培训 |
开发“安全到岗”全员教育平台,指导企业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全员化安全培训。 |
使用“安全到岗”全员教育平台的企业不低于80%。 |
6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6 |
定期对企业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通报。 |
提高安全培训针对性。 |
6月底前 |
安监办 |
|
7 |
推动企业组织 全员应急救援 演练 |
指导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 |
提高企业全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
12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紧贴企业演练需求,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应急演练活动,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
提升应急演练针对性。 |
12月底前 |
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建管办、经发办、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水利站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
8 |
建设安全学校 |
持续加强基层安全学校和安全文化主题阵地建设,规范基层安全学校和安全文化主题阵地运行,扎实做好重点岗位人群分类培训。 |
加强基层安全学校和安全文化主题阵地建设。 |
12月底前 |
安监办 |
9 |
树立典型示范宣传推广 |
宣传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活动,选取开展“班前班后五分钟”“一季一课”活动较好的企业在各级媒体上宣传推广。 |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12月底前 |
安监办 |
10 |
对于“安全到岗”使用率高的企业和积分较高的从业人员,上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表扬奖励。 |
激发企业员工安全学习积极性。 |
12月底前 |
安监办 |
|
11 |
开开展巡查督查预警通报 |
对各社区企业开展情况进行预警、通报、考核,对日常开展频次较低的企业进行督查整改。 |
督促各社区、各企业落实安全 培训要求。 |
3月底前 |
安监办 |
12 |
监督检查推动 落实全员培训 |
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逢查必考”系统,对监督检查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考试。 |
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
3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附件5
安全生产“实体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举措 |
目标成效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1 |
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实体化”管理 |
推动工业企业明确工厂、车间、班组各级专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要亮明身份信息、公示岗位职责、佩戴统一臂章,制定专门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 |
推动工业企业配备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全覆盖,并有效履职。 |
3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2 |
推动高危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鼓励其他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
高危企业100%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或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
6月底前 |
安监办,各社区(居委会) |
|
3 |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 “实体化”管理 |
推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地下管网、油气输送、电力、船舶修造、农业农村、特种设备、危废处置及辐射、科研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公示人员信息、亮明岗位职责、佩戴统一标识。 |
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实现全覆盖,并有效履职。 |
3月底前 |
经发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农副办、环保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 |
4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建筑施工、船舶修造、交通运输单位,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或者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
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或其他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增强安全管理力量。 |
6月底前 |
经发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等相关部门 |
|
5 |
全面落实其他行业重点领域“实体化”管理 |
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养老机构、旅游和文化娱乐场所、超市和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大型群众性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新兴行业领域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公示人员信息、亮明岗位职责、佩戴统一标识。 |
学校、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兴行业领域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并有效履职。 |
3月底前 |
社会事业办、常阴沙派出所、经发办、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等相关部门 |
6 |
全面落实“九小”场所“实体化”管理 |
推动 “九小”场所和住宅小区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统一标识;明确消防指导员,负责督促指导场所和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在醒目位置公示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姓名、联系方式、管辖范围、明确“五会、六必须”等岗位职责和要求以及消防指导员信息。 |
“九小”场所全面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有效履职。 |
3月底前 |
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各社区(居委会) |
7 |
按要求落实“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管理示范街区的创建,在示范街区内各场所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规范配备、标识佩戴、教育培训、巡查检查、问题整改“五到位”。 |
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园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
6 月底前 |
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各社区(居委会) |
|
8 |
全面建立“实体化”监督管理档案 |
落实工业企业专职网格员和企业专兼职安全员、行业监管网格员和单位场所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消防指导员与“九小”场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员实名绑定,依托风险动态报告等信息化系统,推动建立“实体化”管理档案,并实施动态更新机制,推动人员调整动态报备。 |
“实体化”管理档案100%落实到位。 |
6月底前 |
社会事业办、经发办、建管办、农副办、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安监办、环保办、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常阴沙派出所、交运乐余中队、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等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9 |
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主管理 |
依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制度,督促单位向社会公示消防安全状况并作出承诺。 |
提升各单位消防安全能力。 |
11月底前 |
常阴沙派出所 |
附件6
安全生产“手册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举措 |
目标成效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1 |
推广通用行业岗位安全手册 |
通过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通用行业部门开展安全防范手册发放及培训宣贯等,引导企业明确作业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点、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
完成手册发放。 |
3月底前 |
安监办、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2 |
向相关企业发放手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形式,向相关行业、社会公众宣贯相关手册内容。 |
宣贯手册内容,提高相关行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
|||
3 |
推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手册 |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张家港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指南》《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机动车维修企业行政合规宣传手册》等。 |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贯,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4月底前 |
安监办、交运乐余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
4 |
开展社会面安全手册发放及宣传 |
发放《张家港市民应急知识手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知识图册》《关注消防平安你我》系列手册等,结合“防灾减灾日宣传”“安全生产月”、日常巡查检查等行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发放手册资料,宣传推广安全科普知识。 |
结合活动进行相关手册发放,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贯,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
6月底前 |
安监办、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5 |
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手册 |
各相关部门印发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手册模板。根据需要,组织园区监管人员、网格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手册编制培训。 |
通过岗位责任“一页纸”,让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员工清晰知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的权利。 |
4月底前 |
安监办、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6 |
组织园区监管人员、专家指导企业手册化工作开展。 |
4月底前 |
|||
7 |
企业日常岗位安 全操作规程手册 |
各相关部门印发相关行业企业日常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手册模板。根据需要,组织园区监管人员、网格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手册编制培训。 |
通过岗位操作规程“一页纸”,让员工清晰掌握所属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流程,岗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等内容。 |
4月底前 |
安监办、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8 |
组织园区监管人员、专家指导企业手册化工作开展。 |
4月底前 |
|||
9 |
企业较大以上风 险和特殊作业安 全操作手册 |
各相关部门印发相关行业企业较大以上风险和特殊作业安全操作手册。根据需要,组织园区监管人员、网格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手册编制培训。 |
通过较大以上风险和特殊作业安全操作手册“一页纸”,让企业员工知晓较大以上风险、管控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
4月底前 |
安监办、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
10 |
组织园区监管人员、专家指导企业手册化工作开展。 |
4月底前 |
|||
11 |
开展巡查通报,建立长效机制 |
对岗位员工操作手册编制不到位、宣传不到位、员工学习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定期对安全手册进行评估、更新和完善,指导企业安全手册建设工作体系化。 |
通过检查,督促企业提升手册化工作开展成效。强化风险精准防控,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
6月底前 |
安监办、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建管办、交运乐余中队、宣传文明办、旅游办、卫计办、市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等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