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张政发规〔2021〕2号)有关规定,市水务局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完善性和绩效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实施后成效明显,在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监督管理、厘清部门职责、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评估结论为继续施行。现将后评估报告随文上报。
附件:《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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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